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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1.1 禮廳進駐場地使用規範

已更新:2025年12月31日


(一) 誦經時全面禁止使用擴音器、麥克風及樂器敲打、演奏。(若需使用請租用法事廳)

(二) 禮廳全面禁煙,禁止點蠟燭、貢末、大香、小香、環香等焚燒物品。

(三) 禮廳不得擺放香爐,請使用戶外公爐插香。

(四) 禮廳燒金桶僅提供拜飯時少量燒銀紙、蓮花或元寶等使用。

(如需大量焚燒銀紙、蓮花、元寶等祭品,請至福報堂後方公爐或租用庫錢車使用)

(五) 擺設花籃、花圈以及其他陳列物等使用範圍:

(承租禮廳的室內空間及左右相鄰禮廳之共用牆中線,門口則不超過禮廳屋簷下)

(六) 大型花圈、米塔、靈獅等奠儀禮品,請放置於園區大型奠禮祭品擺放指定空間。

(七) 禮廳租用期間,室內空間本園區人員每日上午會進行場地清潔。(提醒您貴重物品請勿離身,若不需入內打掃清潔請告知館方人員)

(八) 本園區採用素食拜飯,如需葷食可自行攜帶,工作人員在整理時會一併撤收。(有包裝食物除外)

(九) 租用期間,園區不負管理之責,請租用人自行管理門禁與私人物品 (本園區為公共開放空間.貴重物品請勿離身)

(十) 為確保用電安全,禮廳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。(例如:移動式冷氣、熱水壺、電磁爐等電器)

(十一) 除點香器外,禁止使用明火(例如:瓦斯爐等)

設施預約後如需取消,敬請於48小時前告知。(1)於24~48小時內取消者,將酌收50%費用;24小時內取消者,相關費用將全額收取。(2)相關費用請於告別式前一日完成繳清。

告別式場地使用規範:

(一) 告別式場地佈置於租用時段開始前 3 小時開放進場;如申請於前一日進行佈置,須經本園區評估實際狀況後另行核准。

(二) 花柱、米塔、靈獅、蘭花柱等相關奠儀禮品,需清楚標示廠商聯絡電話,以便聯絡撤收。

(三) 會場花柱、蘭花、罐頭塔等擺設,應以租用騎樓為優先放置;若有不敷使用,請提早與工作人員做空間配置協調。

(四) 靈獅、米塔、花圈等大型奠儀禮品,需放置園區的停車場外圍區域,不得放置於禮廳範圍。

(五) 告別式當天空廳騎樓或插座借用,請與工作人員做協調配置。(不得擅自使用)

(六) 告別式當天,若使用其他空廳,則需酌收場地清潔費。

(七) 告別式表演性質(例如:中西式陣頭、靈獅、西樂、儀隊等,不得進入佛祖大道表演)。

(八) 告別式淨水擺設,應在租用騎樓範圍內。

(九) 會場佈置、桌椅排放,應保留足夠之推棺通行,不得佔用公共走道,影響他人動線。

為維護空間安全與秩序,請業者或使用者遵守以上規定,工作人原將適時提醒,並協助調整與處理。

 















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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